
购房时需要缴纳税费,如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但是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有些税费可以免征,这可能会导致人们在缴纳时产生困惑和问题。本文将为您整理一些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常见的问题。
1、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其他住房的原值如何核定?
答:经济适用房的原值由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相关税费和按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构成。如果是城镇拆迁安置住房,需要根据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实际情况具体核定其原值。如果是自建住房,则主要由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和相关税费构成。
2、房屋转让时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计算房屋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需以交易价格减去房屋原值、合理费用和房屋交易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为避免税务上的争议,纳税人可在装修阶段预先领取相关表格,详细填写每份发票的开具人、受领人、发票号码、建材产品、发票金额等信息。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将相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审核,正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房屋装修费用可以算进房屋原值吗?
答:纳税人在购买、建造房屋时,应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如果想将装修费用算进装修原值,需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凭证。若不能提供发票,则按总房款的一定比例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较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其他住房较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实际情况应按政策确定。
4、哪些情况可以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答:如果出售的是5年以上的个人少有住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何确定购房日期,购买公有住房以购买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的时间为准,购买其他住房以房屋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为准。
5、通过赠与的方式取得房子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答: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房屋赠予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等几种情况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情形的房屋赠予均征收个税。获得后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是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的常见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