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足够的钱购买房屋,他们不想办理贷款,而是选择一次性支付房款。那么一次性支付的过程是如何进行的?
一次性支付是指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包括房产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
一次性支付流程
1.支付定金并签署《楼宇认购书》。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2.支付房款并领取收据。
支付房款:按照《楼宇认购书》的约定时间进行支付,具体信息请查阅《缴款指南》。
领取收据:在我司确认到账后,凭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到销售接待中心领取收据。
3.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所需材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楼宇认购书》原件。
*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以及外籍人士可选择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证手续。公证处公证费用标准:房价在5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房价×1.8‰计算;房价在500,001元至500万元之间的,按照房价×1.5‰计算。
* 对于身份证、护照上没有中文名字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士,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必须提供由我国境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名字的公证文书原件。公证处公证费用标准为105元/宗。
律师服务费用:300元。
4.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和支付房款证明。
所需材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
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
收到交付通知书:《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将通过邮寄或当事人签收的方式发送。
交付时间和所需材料:请参阅《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和《入住指引》。
6.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时间和所需材料:请参阅《商品房交付通知书》一并发出的《办理房地产证须知》。
7.领取《房地产证》。
办理时间和所需材料:身份证明、《办理房地产证回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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