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化用地的税收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公共绿化用地的税收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公共绿化用地是指城市内公园、森林公园、道路和街心绿化带等占用的土地。这些用地主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供居民休憩等。那么,公共绿化用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呢?相关办理流程和准备材料有哪些呢?下面为大家整理相关知识。

对于单位的公共绿化用地,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规定: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而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则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对于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需要办理减免土地使用税备案手续。

申请条件是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提交的资料清单包括《涉税事项申请单》、土地权属证明、执业登记批文、占地情况平面图和使用土地明细情况。

办理时限是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相关政策的依据是(89)国税地字第140号。

如果纳税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税,税务机关将依法追征相应税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纳税人在免税期间应按税法规定,如期办理纳税申报和减免税申报。纳税人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报告。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规定程序备案而自行减免税的,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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