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北燕郊的一些房屋业主遇到了麻烦,他们自己的70年产权房一夜之间变成了小产权房,无法进行买卖交易。那么,如何辨别小产权房,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小产权房是什么?
小产权房有三种解释:一是指开发商的产权为大产权,购房者的产权为小产权,因为购房者的产权是由开发商产权分割而来。第二种解释是根据房屋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称为大产权房,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称为小产权房。第三种解释是指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这种房屋的产权并不是由国家颁发,而是由乡村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书,也称为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是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度,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小产权房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出售。因此,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存在哪些风险?
首先,小产权房缺乏产权保障,购买者无法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权、处分权及收益权,也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
其次,购买乡产权房的购买者无法获得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购房成本高,增加了购房的风险。
第三,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的产权证书,无法像大产权房一样进行抵押和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购买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也不被法律承认为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涉及房产纠纷,便缺乏法律支持。
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大中城市房价过高是小产权房出现的原因之一。由于大城市人口流入较多,土地供应有限等原因,不少大城市房价一直高涨,小产权房存在大量现实购买群体。另一方面,小产权房是农村集体在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价格相对较低。但是,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国土资源部门曾多次强调,小产权房占用了集体土地从而属于违法用地,不能进行登记发证,也不能向城镇居民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