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归谁?

夫妻离婚,房产归谁?

即使是伟大的爱情也可能被时间消磨,即使是恩爱的夫妻也可能分离,一旦夫妻离婚就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后房产产权归谁?该如何分割呢?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为自己子女购买的房产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夫妻婚前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并持有房产证的房屋,以及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都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父母为孩子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视为对孩子一方的赠与,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该房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双方按出资份额持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未事先对房产产权明确约定,无论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或产权证书上的产权人是哪一方,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拥有。

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银行贷款,婚后则共同还贷。如果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则离婚时需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法院将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增值部分,在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除非有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例如,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比如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责任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这些理由下,人民法院将依照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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