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在全国房价上涨的大环境下,房产交易出现了故意违约或恶意违约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
1、部分卖房人只追求利益,缺乏诚信和契约精神。他们认为违约金数额可以控制,最多只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部分卖房人法律意识淡薄,或缺乏法律知识。他们认为房子是自己的,想卖就卖,不想卖就可以不给出理由;
3、司法实践对恶意违约行为处罚较轻,个别卖房人因此看到实施恶意违约能够实现不法利益;
4、部分房屋中介公司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存在违法、违规和失职行为,其提供的服务不够规范。为防止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出现,应当选择规范专业的中介公司。
遇到恶意违约者,许多守信者会面临三个选择。某些购房者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一旦遇到卖房人毁约,他们就只能认倒霉,默不作声;一些购房者担心诉讼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选择接受卖房人的部分赔偿;大部分购房者一旦遇到卖房人毁约,就会错失更好的购房机会,房价飞涨,同样的钱就买不到同样的房,因此他们会果断拿起法律武器,选择全力维权。
在遇到恶意违约时,如何保住房子呢?这取决于卖房人和购房人的行动快慢。如果房屋已经办理网签,就比较安全;如果房屋既没有网签也没有实际交付,这对于一房二卖行为来说就更为便利了。曾经就有过这样的恶意违约者,为了以更高的价格卖出房屋,他们在3天内用尽一切办法完成一房二卖,并且办理了网签、售房和过户。根据相关司法实践,购房人在房屋被一房二卖成为既定事实的情况下,要想拥有房产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下只能按照房屋溢价款索赔。
如果房屋未办理网签就发生了纠纷,建议购房人在排名前列的时间内到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这样能够大大增加争取到房屋的概率,降低失去房屋的风险。
保全房屋只是诉讼这一漫长过程中的排名前列阶段,之后还需要立案、进行通常不止一次的开庭,甚至还有二审和执行程序。但无论如何,对于守信的购房者来说,想要赢得房产维权战,他们应该保全涉案房屋,避免一房二卖和恶意抵押等不可逆的风险的出现。
法律只是较低的道德。无论如何,诚实守信比金钱更为重要。一般来说,恶意违约者会输掉一场官司,而且还会失去诚信。
对于一系列的卖房人恶意违约案例,我们期望违约方无法利用违约行为获利,而守约方的合法利益也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