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尤其是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时,经常会出现各种收费和四费、四金的说法。那么,四费、四金究竟是什么?要从认清买房缴费项目开始,拒绝乱收费!
一、四费
1、房产评估费
房产评估费是指银行指定评估机构对购房者抵押的房屋进行评估而收取的费用,目的是为了控制贷款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评估费并非强制收取,具体情况还需视银行而定。
2、房屋贷款保险费
房屋贷款保险费主要针对一次性付款或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如果房屋在还款期间遭受不可抗力的损坏,购买房屋贷款保险可以避免损失。
根据《保险法》,购房者作为房屋的投保人需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虽然房贷险不是成功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但其作用不能忽视,因此最好支付。
3、抵押登记费
抵押登记费是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时向房管局缴纳的服务费用,一般普通住房每套80元,非普通住房每套550元。
按照规定,房屋抵押登记费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4、房贷利息费用
贷款买房需向银行支付一定利息,而贷款利息的多少由首付金额、贷款年限、还款方式、贷款利率等因素决定。
需注意的是,贷款成功后一定别忘了按时还款,否则被罚息是小事,影响了信用等级就不好了,而且提前还款也并不一定就是件好事。
二、四金
1、定金
即保证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前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
2、订金
订金和定金非常容易混淆,但其实订金指的是预付款,是购房者为了取得优先购买权而支付的钱款,不受法律保护,且不可退还。
3、诚意金
即意向金,是购房者为了表达自己愿意购买房产而产生的自发行为,金额较小,不受法律保护,也非强制收取。
4、认筹金
认筹金多出现在房产的预售阶段,同样是购房者为了表达购买诚意而支付的钱款,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获得优先购买权并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但认筹金不受法律保护,支付需承担较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