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没有购买过房屋的人来说,面对各种楼盘时很容易被花哨的宣传所迷惑,这也给开发商提供了利用虚假宣传来误导顾客的机会。因此,初次购房者应该先了解开发商常用的手段。
1.虚假宣传
开发商过度夸大的宣传会误导消费者。购房时要理性看待房地产广告,它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资料,不要盲从,购房者应到实地进行察看,并保留广告单、楼花等宣传资料,以备追究其法律责任。
2.诚意金
诚意金是指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向购房者收取的资金,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无诚意金的说法。购房者不要轻易缴纳诚意金,即使要缴纳,也应该让开发商出示相关凭据。
3.霸王合同
霸王条款常常被开发商用来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认购定金难归还、单方扩大解约权、减免责任巧设计、模糊标的好圈钱、违约责任不对等、面积误差设陷阱、购房签约先交钱等。遇到这样的合同千万不要轻易签字。
4.样板房假象
一些开发商会通过样板房欺骗消费者,但其实样板房的质量、结构和实际所交房的并不一致,装修中也利用了视觉误差、家具尺寸相对缩小等手段进行误导。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的内容,必要时要把样板房的情况全部载入合同中,这样才有保障。
5.虚假配套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优质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那些所谓的配药根本不能实现。购房者应该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6.偷换物管
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次充好。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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