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中由业主代表组成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并在各方面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其产生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二是对于较大的小区,先由业主按照楼选举各自的楼委会,然后再由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委员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并且品行端正无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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