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备案流程
现在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实现了网上备案,备案流程仅供参考,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差异。
1、进入本地房产局官网。
2、进行网上签约。
3、预售资金监管。
4、合同备案(24小时自动备案)。
注意事项:
1、买卖双方必须本人(夫妻双方、共有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无法到场办理:(1)在外地的人员,需到当地公证处出具委托公证书,委托受托人办理,但不能委托该房产购买人。(2)在西宁市市区,因特殊原因无法前来办理的,请到备案科申请上门服务业务,本中心将在每周五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办理。
2、单位房产交易需提交身份证资料,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单位委托书、公司章程、决议等。
3、无相应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房屋,需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公证书、监护指定、裁决书等),同时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为该无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商品房备案查询
步骤一:找到当地房管官网。
由于目前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网站全国不统一,需在当地官网查询,例如在湖北-武汉-XX,即需查询武汉房产管理局或XXX房产管理局官网。
步骤二:进入查询登记页面。
在官方网站中一般都有一块很明显的位置是用于查询备案号信息的,但每个网站不一样,需仔细查看。
步骤三:输入查询证号及密码。
需输入合同编号、证件号码和用户密码。要知道合同号就是签署合同的号码,用户密码一般默认为身份证后6位。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效力
1.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是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是对合同的行政管理措施,主要是规制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行为。
2.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并不一定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未规定以登记备案为生效条件,或规定以登记备案为生效条件,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的内容,那么未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有效。
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不属于物权登记,不产生物权登记的效果,只是一种备案性质的行政管理手段。并且,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仅是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债权债务关系,无论是否登记备案都不能对抗第三人,产生优先的效力,因此与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制度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