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房租抵扣个税的政策引起了工薪族的热议。但是,房东们却担心被税务局查缴出租房屋税收,导致房东、中介、房客三者之间的博弈。然而,多位税务局的人士表示,目前地方政府没有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并且税务总局也没有加强征管的通知。
有些人认为,房租专项扣除很难实现,以至于房东害怕租客填报相关信息暴露自己的租金收入而被课税或加税,因此会阻挠租客索取个人信息。同时,有人担忧房东的税负压力增加后,会将多缴纳的税款转嫁到租客身上,进而推高房租。但是,仔细分析这些担忧,发现这样的担忧是没有必要的。
以租房为例,在现实生活中,只要承租方不索取发票,出租人就不会主动开具发票。因此,虽然填写房租专项扣除相关信息时需要申报住房租金,但并没有规定上传发票的要求。所以,现在的情况依旧和以前一样,不会突然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另外,房租的专项扣除金额是定额的,纳税人不必填报具体租金金额。因此,税务机关不会利用这个政策掌握房东的租金收入,更不可能利用这个政策向房东征收应按比例缴纳的租赁税。
当然,对于出现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出台对策,给予一定的缓冲期,真正让减税红利惠及广大纳税人。比如,明确一年或者两年的期限内,各级基层税务部门不得以专项申报数据调查房屋出租人申报纳税情况,不得增加出租人的税收负担。同时,需要强化顶层设计,注重改革的联动性。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纳税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其他税种的征管也产生了联动效应。因此,税制改革顶层设计层面必须统筹兼顾,及时深入基层开展单项税制改革执行情况的调研,适时做出有利于纳税人减负的调整,增强改革的前瞻性,防止一头减税一头增税的情况发生。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涉及面广、具体情况复杂,对税收征管、纳税遵从、社会治理水平都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改革红利,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一方面需要纳税人诚实守信、据实申报;另一方面,扣缴义务人需要尽职尽责、及时办理扣缴,共同推动个税改革红利惠及每个纳税人。每一个申报者都应该有依法纳税和享受红利的意识。对于出租方来说,不能因为税负增加就随意撕毁合同,丧失诚信经营的意识。如果出现相关情况,承租人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维护合同约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