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一)开发企业名字;
(二)如果销售代理由中介机构进行,必须明确代理机构的名字;
(三)明确预售或者销售证的证书号码。
如果广告仅包含房地产项目名称,则可以不用明确以上内容。
房地产广告不得涉及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和宣传不得违反社会良好风尚。
房地产广告必须表明产权或者使用权的基本单位应该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生产和生活空间。
房地产广告必须清晰明确价格表,表示实际销售价格,并说明价格的有效期限。
房地产广告展示项目位置时,必须使用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来表示,不得使用所需时间作为距离的表现。房地产广告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必须准确、清晰,并且比例恰当。
房地产广告必须注明涉及到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果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必须在广告中注明。
房地产广告涉及面积时,必须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
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描述内部结构、装修和装饰。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和装饰内容。
房地产广告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或环境来展示本项目的效果。
房地产广告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时,必须在广告中进行明确说明。
房地产广告不得涉及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也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房地产广告涉及贷款服务时,必须注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贷款额度和年期。
房地产广告不得包含广告主可以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房地产广告涉及物业管理内容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时,必须在广告中进行明确注明。
房地产广告涉及资产评估时,必须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和引用语时,必须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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