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多数单位现在都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员工也需要自己负担一部分费用。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购买商品房的贷款,但有时候需要急需用钱,是否能从多年缴纳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现金呢?那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公积金提取是指满足要求后,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并将存储余额转到个人账户的一种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不是随意可提取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职工满足以下情况之一时,才能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不再原单位上班;
4.出境定居;
5.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且房租超出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已迁出本市的;
8.不是本市户籍并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本市的;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
根据第二、三、四条规定,若职工想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若职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则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存储余额;若职工去世且无继承人或遗赠人,则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职工需提供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符合提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通常,办理申请手续后,公积金会在3-5个工作日转至个人账户。
若满足以上条件之一或多条,可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但要注意,各城市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情况有所差异,建议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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