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购房者在申请银行贷款时会遇到疑惑,为什么别人可以获得最优惠的房贷利率,而自己却没能获得?即使自己是先申请的,为什么后来者反而先获得贷款?是什么因素在左右房贷利率?
一、抬高贷款利率
即使银行承诺给予折扣利率,许多贷款人仍然需要无限期等待。当贷款额度变得稀缺时,如果仍然按照原有的优惠折扣发放,利润空间将大幅减少,银行只能选择上浮利率。同时,在贷款发放时,银行会优先考虑贷款利率高的项目,因为价高者得,其他的只能排队等待。
二、接受越多附加条件越好
尽管国务院曾发布文件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等行为。但这些现象并没有受到遏制,反而让银行将相关行为转为地下,从一些中间业务中找到一些产品来让贷款对象消费。
谁愿意接受购买一些理财产品等条件,就会优先放款。一位股份制银行客户经理说。
此外,如果客户本身是VIP或有一定的业务来往,会获得更快的折扣和放款额度。
如果客户同意在月底或季末之后提取资金,也会优先获得贷款。但这段期间也会开始计算利息。
三、加收贷款服务费
4月13日,记者以购买二手房为名,在省会工农路上走访了几家中介公司。采访中,记者发现中介公司确实会收取贷款服务费,一家中介公司的负责人明确表示向贷款购房客户收取此项费用已成为中介公司的潜规则。
四、少有合同形成不平等条约
少有合同是银行近年来形成的行业潜规则。银行客户经理向贷款人口头承诺折扣利率放款,并与贷款人签订少有的同贷书,上面只标明银行同意向贷款人放款,但并没有标明具体的利率和放款时间。但是政策变化后,这些此前约定的折扣瞬间成为泡影。
因为这种少有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贷款人无法追溯。即便目前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要求银行按照约定承诺放贷,但对于这类少有合同,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如果没有证据,只能要求银行出于对声誉的考虑,道德地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