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屋登记簿的重要作用
除了房产证,房屋还有一张身份证,那就是登记薄。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属和内容的依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当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除非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否则应以登记簿为准。
二、预告登记避免一房多卖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买了期房,要等到收房后一段时间才能获得相应的房屋权属证明。有时,开发商为了追逐利润,会将房屋两次甚至多次销售,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为了解决房屋权属的真空期,《房屋登记办法》中专门设立了预告登记规定。
只要是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当事人就可以申请预告登记。消费者交了首付后买了期房,就可凭商品房预售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预告登记,登记薄上会写明某栋某套房已售给某人。此外,开发商未按照约定与购房人申请预告登记的,购房人可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不予办理。
三、未成年房主可授权代理登记
为确保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不过,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则可以由单方面的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4、房屋灭失;
5、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房屋交易中房主是未成年人,则监护人应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时,应提供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房屋登记办法》要求,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监护人还应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四、共有房屋登记
对于共有房屋,《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而申请房屋登记的,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五、小区房屋的公私分明
为了保护业主权益,《房屋登记办法》对小区公共场所的权利登记作出规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录,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六、房屋登记基本单元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应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少有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的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屋、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集体土地的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