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缴纳?

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缴纳?

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可不仅仅是准备好首付款就可以了,还有许多其他费用需要考虑,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维修基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很多人会对维修基金的缴纳存在疑惑,那么房屋维修基金应该由谁交呢?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的基金,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一旦时间一长,开发商不可能再负责维修,也不能由任何一户业主单独维修,因此必须建立维修基金来保障,以确保物业的后续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

1998年11月9日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销售时的商品房,购买者和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的协议。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项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业主应该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因此,这笔资金应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属于业主共有的。

然而,在首期公共维修基金应由谁负担的问题上,建设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与各地的地方性规章有不同的规定。对于公共维修基金究竟是买方还是卖方交的问题,还得看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因此建议购买者在购房前咨询开发商并协商解决维修基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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