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购买了首套自住住房并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但还没有还清贷款,你可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只有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职工及其配偶才能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每年只能办理一次转账冲贷手续,将资金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职工及其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的剩余金额,直至商业贷款的余额结清。
以下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所需的资料:
1.由贷款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储蓄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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