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人们常常谈论到注意事项,例如交易环节中的注意事项、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等等。然而,人们往往忽略了交易完成的前提条件。如果房产交易不符合以下条件,交易就有可能无效。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房产交易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1.房屋已经拥有《房屋所有权证》。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也是房屋产权人的所有权凭证。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应该首先审查售房者是否已经获得《房屋所有权证》。
2.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牵涉到的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参与。否则,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除非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代理人事后追认,否则无效。
3.房屋已经得到共有人同意出售。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人未获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置共有财产的行为无效。为了保护购房者,购买存在其他共有人的房屋时,应该审查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例如,如果夫妻一方出售房屋,应该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出售。
4.房屋没有设立抵押权。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处理抵押房屋时,应该得到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房屋。也就是说,根据规定,房屋抵押应该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记载抵押情况。购房者可以审查权属证书原件来查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
5.买卖双方应该真实表达意愿。
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订的合同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这些合同视为无效。因此,买卖双方应该表达真实意愿,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房产交易的前提条件。我们希望这些信息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