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者在选择房源时,需要费尽心思,付出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商品房的买卖涉及的金额极大,甚至高达几十万或百万。但由于项目规划变更、实际面积缩水、开发商资金问题等各种原因,购房者的期望未能得到满足,导致退房事件时有发生。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业主可以退房?如何操作?如何赔偿违约金?
一、延期交付房屋
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即便经过催促,三个月内仍未履行,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订金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二、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往往是因为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需要证件齐全才能进行项目的售卖和动工。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签署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因此,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如规划变更、设计变更等导致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变化,或出现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况,开发商需在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购房者有权在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的,购房者有权退房,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特别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
如果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正常居住使用受到影响,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若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依据相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六、房子产权有问题
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若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购房者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其他常见情形包括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该房屋权属有争议等。
七、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及贷款
如果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由于开发商原因超过一年未能办理,或因客观原因而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并办理按揭贷款,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八、在建工程转让
开发商如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买房不易,退房更为困难。但如果以上情况发生,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