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许多人购买房子时选择按揭贷款,支付30%的购房款,剩余款项则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如果因为房屋质量不合格、交房逾期或开发商的承诺无法实现等原因而退房,按揭贷款应该如何处理呢?一些市民可能认为,按揭贷款是为购买房屋而申请的,现在不再购买房屋,按揭贷款也不需要还款了。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解除购房合同并不能同时解除贷款合同!因此,即使购房者不再购买房屋,因为已经向银行借款购买房屋,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贷款是必须还清的。
房产买卖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是房屋买卖关系,而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是借贷关系。尽管两者有关联,但它们是独立的法律关系。因此,只要符合合同的解除条件,购房者就可以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而不应因获得按揭贷款而影响购房者行使合同解除权利。
如果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开发商逾期多少天未能交付房产可以退房,那么,只要符合条件,购房者就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全部已支付的房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解除购房合同并不能同时解除按揭贷款合同,退房后按揭贷款合同仍然有效,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购房者应该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因此,在开发商逾期未能交房时,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前,应根据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向银行还款,不应因为开发商未交房而停止还款,否则银行将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并取得开发商返还的房款后,应及时与银行联系,协商提前还款事宜,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偿还给银行,终止按揭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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