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应该如何赔偿?

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应该如何赔偿?

当我们购买房屋时,通常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以便我们能够得到房产证。但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房产证不能按约定时间办理,开发商需要对购房者进行赔偿。下面我们来了解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如何赔偿。

一、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如何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因出卖人(即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以下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可以按已付购房款总额计算逾期贷款利息。如果超过一年仍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二、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的原因

(1)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格,如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或联建一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系划拨土地使用权。

(2)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章建房,比如审批了18层实际却盖了20层,违章的部分就无法办证。

(4)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提供规定的资料,如因没有通过综合验收而不能提供综合验收合格的证明。

(5)其他原因,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将代收的公共物业维修基金上缴,没有将抵押权注销等情况。

三、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规定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提交登记材料,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规定期日的计算方式如下:如果合同未约定房屋所有权证书领取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约定时间办理房产证,构成违约。在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目的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其作出相应的赔偿。

通过阅读本文,相信大家对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如何赔偿和相关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购买房屋时,一般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开发商应按照合同要求办理,如果未能按时办理,就构成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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