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虽然有汽车的三包政策,但是房屋方面的三包却依然困难重重。前几年,成都有几个楼盘采取不满意无条件退款的销售方式,但这种方式并没有持久下去。一旦遇到退房问题,开发商通常会找各种理由来推迟购房者的退房要求,使得购房过程更加麻烦。只有购房者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和商品房退房条件,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目前法律规定,商品房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两种。
法定条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可以退房的条件。例如开发商超时交房、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述、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已约定退房的具体条件,如果购房者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此时,即使开发商推诿,一旦业主起诉,法院也会支持购房者的立场。
常见的商品房退房条件包括:
1. 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购房者最容易遇到的一种。如果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约定的交房日后仍未履行交付义务,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司法解释》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
2. 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现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签署的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一般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就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或面积等设计,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 无法办理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果合同约定了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请求开发商退房。此外,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5. 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房屋交付时,实际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款。
6. 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使用。根据较新的司法解释,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7. 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