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证是购房者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此证可以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房屋的权利。它是国家保护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房屋所有者可以使用和管理自己的房屋。
由于房产交易非常普遍,房产证在交易中被广泛使用。因此,一旦房产证丢失,就会影响房产交易的进行,必须尽快补办。如果房产证丢失,应该如何补办呢?具体的程序如下:
1. 查询房产档案,出具证明。
2. 在报纸上发布遗失启示。
3. 提交相关资料和配图。
4. 缴纳费用,领取新的房产证。
补办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非转移类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 申请补办报告。
4. 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 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 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 委托书(需要公证)。
8. 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 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 房屋所有权人应前往市房产局,提交身份证和房产证遗失声明。
2.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 在所在地日报上发布房产证遗失声明。
4. 6个月后,房管部门将在所在地日报上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 房屋所有权人持有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备注:
1. 申请单位需要提交公章复印件。
2. 如果房屋已抵押,需要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
3. 遗失启示必须发布满30天,才能申请补办房产证。
补办房产证需要支付登记费和配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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