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层住宅通常指的是一层至三层的住宅,其特点在于层数较少,上下联系方便,平面布置紧凑,结构单一,平面组合灵活,既能适应较高标准的需要,也能适应标准较低的居住情况。低层住宅一般存在于城市郊区和小城镇,也分为城市集合型和别墅两种类型。
低层住宅的优点在于居住行为方面,住户更接近自然;居住心理方面,容易形成亲切尺度,回归、归属、领地感较强;整体环境方面,与自然环境协调性较好,尤其是与特殊地形协调具有优势;结构上,自重较轻,利于地基处理和结构设计,施工简单,土建造价低,便于发展。但低层住宅的缺点在于密度低,不利于节约用地;相对多、高层建筑而言,顶层、底层占比例大,处理费用所占比例高;对城市来说,增加了公用设施建设量,但利用率不高。
专家建议提高住宅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来克服低层住宅的缺点。此外,在设计上,低层住宅与多层、高层住宅也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平面组合、空间组合、住宅间的关系、建筑造型、垂直交通联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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