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纠纷是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事情,其中常见的问题包括断水断电、催缴费用和一人欠费全楼连坐等。那么,物业是否有权以停水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用呢?
一个物业纠纷案例是这样的:某业主家里突然停电,找到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检查停电原因。但物业告诉业主,停电是因为他拖欠物业管理费。在业主与物业交涉无果后,他们找到了供电管理部门。但在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物业因其无工作证件而拒绝打开配电房的门。业主认为物业利用他们的管理之便,以停电方式威逼他,给他带来了极大不便。所以,业主将物业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物业排除供电妨害、恢复供电,并向他赔礼道歉,减收一个月管理费,赔偿经济损失。
经过法院审理,物业无权以任何理由对业主采取停电措施,否则就构成侵权。尽管原告要求赔礼道歉和减免一个月管理费的请求未能获得法院支持,他提出的经济损失赔偿和排除供电妨害、恢复供电的请求却得到法院支持。我们可以看到,物业没有权利以停水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用,否则就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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