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房屋的种类繁多,包括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安置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等。对于不熟悉的人来说,这些种类可能会让人感到头疼,因为数量实在太多,难以区分。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安置房,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它是什么,以及它和商品房之间的区别。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来源不同。
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是政府划拨的,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有所不同。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售方式获得的。如果拆迁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交易。因此,需要关注开发商是否已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 产权性质不同。
许多安置房房屋的产权不完全,即具有房屋所有权,但并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许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具有完全产权,即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因此,在未来进行二次交易时,安置房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虽然目前并没有这样的要求。但是根据法律规定,这是需要缴纳的,因此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时这种情况可能会发生。
3. 质量有差异。
安置房的建设利润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因此建筑商往往会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如果监管部门不力或者甚至存在不良行为,就会导致大多数安置房的质量远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一些负责任的或者模范房屋,其质量相对较好,但并不多见。
4. 交易时间有限制。
许多安置房存在交易时间限制,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购买的现房已经登记,就可以进行交易。但是商品期房,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 交易限制不同。
安置房是针对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然后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因此该类房屋的交易受到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策的约束。因此,与普通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 权利享受不同。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依法将该房屋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让。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房屋价格更高,因此买受人享有的权利也相应更为全面。
安置房是什么?相信大家现在已经明白了。简单来说,安置房就是提供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子。这些安置房与普通的商品房存在许多差异,大家一定要注意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