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二手房税率的不断调整,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买卖中越来越常见。一位房主想通过中介出售一处房屋,但他和买主在谈妥价格后对超过一万元的税费负担问题产生分歧。中介的撮合下,双方最终以142万元成交,房主负责支付税费,中介承诺将税费降至房主能够承受的范围,然后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为了少缴税费,双方又在同一天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二手房过户手续使用的合同,但价格定为100万元。之后所有手续完备后,买主尚欠32万元房款,房主多次催讨未果,引发纠纷。
一个房屋交易涉及两份合同,都有双方签字画押,哪份合同更有效?法院审理认为,证明房屋的权属转移最有效的证据是产权转让登记。从法律角度看,两份合同是平等的,但第二份合同经过房管部门备案并引起房屋产权变更,是有产权转让登记支持的,因此第二份低价合同更有力。如果房主不能拿出相关证据或第三方证据证明他持有的排名前列份合同是双方真正交易意图的表达,那就只能放弃追讨剩余房款。
一旦签订阴阳合同的当事人发生纠纷要违约或解除合同,如果主张私下订立低价合同的当事人不能证明双方是按照实际原价合同履行的,那么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后一份合同因为经过登记备案,证明力更强,卖方的主张将很难得到支持。
除了上述民事风险,买卖双方还可能承担其他风险,比如在合同中做低房价少缴税或做高房价多贷款的行为。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实,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甚至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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