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产权的概念有三种不同的解释:
1. 针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产权而言,发展商的产权被称为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被称为小产权。这种叫法源自购房人的产权来自于发展商一块产权的分割。
2. 小产权的划分依据是在房屋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被称为大产权,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被称为小产权。按照这种划分方式,普通商品房可以被称为大产权房,而经济适用房则可以被称为小产权房。
3. 小产权的划分依据是产权证的发证机关。国家发放产权证书的被称为大产权,而由乡镇政府发放证书的被称为小产权,也被称为乡产权。然而,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的法律产权。包括以下两种类型的房屋:
(1)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2)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前两种小产权的划分方式是合法的,只要购房款交足,或者在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法律规定比较明确。然而,第三种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因为这些房屋拿不到真正意义上的产权证书。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多指第三种类型。
新政策下的小产权房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已经公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购买?
小产权房的优势在于价格较为便宜,但同时也存在无法规避的风险:
1. 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书,存在流通限制。小产权房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对外销售,没有法律保障,拿不到产权证书,流通受到限制。
2. 小产权房拆迁后的补偿难题。小产权房通常为违建,因此很有可能会被拆除,一般无法获得国家拆迁安置补偿。
3. 小产权房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常常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因此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4. 小产权房通常位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配套设施不完备、物业管理滞后,有些地方甚至没有物业管理。
5. 小产权房在继承、遗赠方面也常常会出现争议。
如果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双方都签订了买卖合同,那么此合同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