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指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在二手房交易中,简单的小额定金罚款或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等缺乏实际效果。在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下,一方可能会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例如,一些买家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会拖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卖家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一些卖家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房。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约定违约责任的相关细节。
约定违约责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履行时限应设定为简单易确定的日期,避免抽象表述。
2.每项主要义务都应有相应的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通常优选违约金,并考虑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金不应超过总房款的20%。
4.应约定如何解除合同,买方应支付占用房屋期间使用费用,卖方应承担买方装修损失等成本。
在二手房交易中,确认产权情况、交易程序和违约责任都非常重要,严格遵守以上原则,可以大大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
违约责任的形态有以下几种:
1.不能履行。即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即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
3.不完全履行。即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4.拒绝履行。即债务人明示或默示表示不履行合同。
5.债权人延迟。即债权人对以提供的给付、未受领或未完成必须的协力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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