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宣布放宽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并取消多项收费,以使职工在使用公积金时更加便利或享有更多实惠。专家指出,此次公积金改革和央行房贷新政形成一套组合拳,将刺激需求,尤其是置业和二次改善需求。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过程中常存在一些误区。
在准备购房时,首先需要了解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生活保障金、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其次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和预期收入支出的合理规划。选择组合贷款方式较为有利,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尽可能少。目前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三种: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投资者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过程中,存在一些常见误区。首先,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办理提取手续。其次,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公积金不能互相使用。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装修不在提取范围内。公积金贷款不可超出贷款上限,提取总额也不能超过房款总额。这些误区需引起购房者的重视和注意。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