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这种限制虽然对房屋所有权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对所购房屋没有完全的所有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房地产买卖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因此,一旦购房者在购房并获得产权证后,就拥有对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以及对房屋所占土地的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
按照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国家可以选择不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对于土地使用者来说,如果需要持续使用该土地,就必须在使用权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了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情况外,国家应当批准土地使用者的续期申请。在续期时,需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因此,对于购买商品房的购房者来说,其享有的所有权并没有任何时间限制。受限制的只是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但由于房屋和土地作为不动产而具有不可移动、不可分割的性质,国家通常会允许使用权期限随着房屋的使用而相应延长。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