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会在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中,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业主收房。这意味着,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该房产的所有权已经从开发商移交到了业主手中。物业公司已经为该房产提供了公共性的物业管理服务,例如设施设备的养护、清洁绿化等服务。因此,无论是收房后未装修还是装修后未入住,业主都要交纳物业费。物业管理费从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房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下个月开始计收。
此外,还有一些关于物业缴费的误区需要注意:
1. 未签订物业合同就不需要缴纳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实际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2. 如果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就可以不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应该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如果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改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小区。
3. 如果家中被盗或被淹,就不用交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保安秩序维护部服务内容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秩序维护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秩序维护费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针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只要秩序维护员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4. 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交物业费。开发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而物业费用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法律问题,这两者不可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开发遗留问题,业主应当与建设单位协商,甚至可以通过物业公司代为协商处理。
5. 如果物业公司没有给我的家提供服务,我就不需要交物业费。物业费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公司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