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过户流程:
1、若不通过房地产中介进行房屋证过户,需在合同中详细写明条款和违约条款,同时在签署合同时必须有卖方房屋证上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则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并签字,即使房屋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前往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份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中的金额必须与签订合同中的金额相同。
3、将房屋过户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将提供回执单,根据回执单上的日期缴纳税款,通常需要约15个工作日。
4、缴纳房屋过户税款后,即可获得房屋证。
房屋过户所需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已婚,则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房屋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无法参加,则必须先写一份委托书并前往公证处公证,还需要户口本和复印件。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复印件。如果是单身,则需要前往市民政局办理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机关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需公证)、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如果已设定抵押权,则必须提交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6)如果是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则必须提交有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公司或安排的房地产转移,必须提交其产权的相关附加转移文件;
(8)划拨或减免地价的土地,必须提交主管机关的相关附加文件和付清地价证明;
(9)通过投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必须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付清地价款的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关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必须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的同意转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