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必须购买车位?车位归属问题解析!

小区必须购买车位?车位归属问题解析!

车位究竟归谁?要租还是要售?关于小区车位的问题,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之间存在着各种争议。最近,有一篇报道称某小区规定业主只有在购买车位后才能将私家车开入小区,引发了不少业主的共鸣。但是,小区业主是否有优先使用车位的权力?小区物业是否有权出租或销售小区的车位呢?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先弄清楚三个问题:

一、开发商和物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国家倡导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物业管理企业都是由开发商设立的,形成了所谓的父子关系。因此我们可以理解,在小区的车位上,通常情况下,物业和开发商是利益共同体。当然也不能排除,由于某些原因,例如新旧物业管理公司更迭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发生冲突的情况。

二、小区车位产权如何判定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4条,建筑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应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小区车位分几种?

通常情况下,车位分为三种:产权车位、公摊车位和人防车位。

产权车位主要指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并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

公摊车位是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且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所有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人防车位是人防工程规划的车位。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求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开发商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产权,因此只能出租,但租期不得超过20年。

回到开篇的案例,物业是否有权禁止不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小区车位属于哪种性质。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车位,小区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进行交涉和维权。如果是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产权,因此出售车位是违法的。如果是公摊车位,该类车库所有权属于所有业主共有,因此根本不存在出租和出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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