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房者遇到以下八种情况,即使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也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应该退还全部房款:
第一,延期交房。如果开发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内通知购房人入住,则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通常,约定的延期交房期限为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在延期期限内,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计算,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付日期之间的利息。
第二,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销售房屋必须已经办齐了相关手续,获得五证,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或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则与购房人签署的合同无效。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第三,规划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在签订合同前,开发商必须征得购房人同意,才能对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重要设计进行变更。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第四,拿不到产权证。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办理产权证,则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如果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导致购房人入住多年后仍然无法办理产权证,则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第五,实测面积误差过大。如果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例超过3%,则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在误差3%以内时,按照实测面积结算房价款。
第六,房屋质量不合格。如果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则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新版合同规定购房人退房后,开发商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利息,如有损失则由开发商赔偿。
第七,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居住。根据高法司法解释,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例如,由于建筑施工导致房内空气质量不达标影响居住人健康等。
第八,房屋被开发商抵押。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则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未告知购房人房产已被抵押的情况下出售房屋,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