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什么样的纠纷需要我们特别注意呢?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纠纷案例,供大家参考。
1. 因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有可能想要毁约,因此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买方方面采取不支付房款的方式,导致卖方未能办理过户手续而引起纠纷。如果买方真的想得到这套房子,必须尽早起诉。同时,为了避免卖方把房屋转卖给他人或再次抵押,最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果买方想要赔偿违约金,需要收回已经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并提起诉讼,以免因败诉而导致房款和违约金的拖欠。
2. 因中介方行为引起的纠纷
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后,跳过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毁约签订买卖合同,会导致中介公司损失中介费用,此时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如果中介公司在居间和代理行为中不规范、不尽责,对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也可以依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
3. 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4. 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
根据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卖方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买方的,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并非卖方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同时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则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方可以凭借房屋所有权,就由于合同转让而获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质量及瑕疵问题都要明确写进买卖合同里。
5. 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
房屋交付后,买方才发现房内有卖方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卖方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在法院中不能被受理。因此,暂时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类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非常麻烦,我们必须提前了解以上案例,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