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个人资产之一,可以用作抵押向银行获得贷款。房产证抵押需要哪些材料?贷款人和抵押房屋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证抵押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然后分期或一次性还本付息的一种信贷方式。房产证抵押贷款允许房屋所有者在不必卖房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资金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所需材料:
1. 办理现房抵押及期房抵押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 现房抵押
– 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签字);
– 房屋所有权证;
–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 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 银行借款合同;
– 夫妻关系证明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者需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2) 期房抵押
– 购房预售合同;
– 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 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 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者需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所需条件:
贷款人和所抵押房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贷款人
– 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到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 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 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
– 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所抵押房产
– 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其他抵押;
– 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 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如果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则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