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时,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签署一份《认购书》,其中会详细记录房号、单价、面积、付款方式等内容,同时规定购房者需在签署认购书后的几天内到指定的律师或开发商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购房者还需交纳一笔金钱,这个金钱叫做什么呢?
购房前期,部分购房者可能会感到困惑,尤其是在开发商要求交付一定金额的情况下。购房者需要了解行业术语,这对于做出正确的决策至关重要。本文总结了购房合同中购房者通常会遇到的四金。
一、定金
定金或保证金是指在合同签订或履行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以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依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约定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如果购房者遵守合同并支付房价款,定金可抵作价款或退还;但如果购房者未履行合同规定,则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开发商若未履行约定,则需双倍退还定金。
二、订金
订金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初步达成协议后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协议内容通常包含所选房号、面积、单价和总价款,并约定期限,购房者需在期限内与卖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购房者付定金后即拥有该房子的优先购买权,但订金不具备债权担保作用,合同未达成时不可视作合同成立。在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订金会计入价款;若合同未得到履行,无论是违约方还是接受方违约,订金均可原数退还。
三、认筹金
购房者缴纳认筹金后可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且很多开发商会对缴纳认筹金的购房者提供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购房者可优先选择房屋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未选中理想房屋的购房者,可无条件退还认筹金。但其实认筹金实质上是为开发商在开盘前收取大量资金,以解决燃眉之急。
四、诚意金
诚意金也称意向金,在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常见。但需要注意,法律上并不存在诚意金。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诚意金条款,主要是因为当前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交易主体为各自利益往往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从而损害一方利益。
购房者应当了解,在缴纳定金后,该款项不得退还。订金、认筹金和诚意金在购房者放弃购房时,可无条件退还给购房者。但无论何时签订合同,购房者都应当仔细阅读条款,以免日后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