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没有及时过户,即使经过公证,也有可能会出现问题。因此在买卖二手房时,必须注意及时过户,以避免日后的麻烦。
案例:因未过户,房子被法院冻结
林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房子。在交易之前,通过中介得知该商品房因业主需要转让,自己也很慎重地多方了解了该房子的信息,并到房管交易中心确认该套新房是业主名下的房产。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一直未能办理该房屋的两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林先生认为,这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因此与房子业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公证后,林先生将购买款一次性付给对方,对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了林先生。
但是,林先生没想到的是,后来这套房子可以办理两证了。他持有公证书前去办理两证时,被告知该房屋已被法院冻结,很有可能被公开拍卖。经过询问得知,这是因为该房子原来的业主因生意失败欠了许多外债,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并查询到该房子原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资料,因此向法院申请对该房屋进行财产保全。最终,法院执行程序将该房屋拍卖了出去。
即使有公证,未过户也存在风险
林先生在与房子业主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全权委托公证后,该房屋是否属于林先生所有?他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设立、转让等,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才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对于林先生来说,不利的是该房屋尚未进行设立登记,导致转让也未能进行登记,因此,法律上该房屋并不属于林先生所有。
如果该房屋一旦被法院拍卖,就意味着林先生未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他的权益遭到了侵害。这时,林先生只能通过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追究房子原来的业主责任来挽回自己的损失。
在购买二手房时,市民最好选择两证齐全的房屋,并在签订合同之前查询确认该房屋没有被法院保全等情况。对于未办理两证的房屋买卖,即使办理全权委托公证,也同样存在一些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