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建筑空间,以及为整幢房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此外,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车库、地下室、车棚、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每套商品房需要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享有权利并承担责任。
公摊面积合适的范围如下:
1. 住宅楼层数在7层以下,公摊率在7%至12%之间。
2. 住宅楼层数在7层至11层之间,公摊率在10%至16%之间。
3. 住宅楼层数在12层至33层之间,公摊率在14%至24%之间。
4. 别墅类型的住房公摊率在1%至8%之间。
在多层建筑中,公摊部分的面积包括楼梯、楼梯间以及为居民提供的服务业务用房(如热水交换站、水泵房、配电室等)。一般情况下,这些公摊部分的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13%至18%不等。公摊率的大小还取决于房屋建筑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对于高层建筑,楼层数越高,公摊面积就越大,因为它们的楼梯高度较高,还需要安装电梯前室、安全通道、管道井、强电井、弱电井等公用设备。对于别墅类型的住房,公摊率相对较小,同时独立的别墅一般没有共有建筑面积,联体的别墅有一些共有建筑面积。
以上为公摊面积的合理范围,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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