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要迁移户口并不是非常困难,只是许多人在此过程中可能不太了解申请要求和亲属投靠迁户口所需证件,因此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从而影响迁移的效率。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希望大家能够重点参考,找到合适的方案,提高迁移户口的效率。
户口迁移的申请要求
想要迁移户口需要有相应的证明和符合当地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获得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有其他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工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2.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3. 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被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聘用或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办理户口迁入。
4. 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办理户口迁入。
亲属投靠迁户口所需证件
以下是不同情况下亲属投靠迁户口所需的证件:
1. 新生婴儿入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2.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3.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4.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如果您不清楚如何办理户口迁移,可以先了解相关要求和材料证明。此外,不同的入户政策会直接影响到不同的办理流程,因此请务必先关注相关的流程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