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备收房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避免收房陷阱呢?
一、收房流程
1、收房通知书
在约定的收房日期之前,开发商会发送书面收房通知书,通知我们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房屋验收交接。
2、验房验收
有些人会向专业验房公司或监理公司的验房人员请求帮助,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逐一验收房屋和配套设施,并做好记录。同时,在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住宅使用说明书》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先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并要求开发商签字,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
二、如何避免收房陷阱?
1、提供书面证据
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一定要提供书面证据,在收房截止日期内,到现场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无果,购房者可拒绝收房。但一定要到场,并提供书面证据。不能像某些人那样,不提供书面证据拒绝收房,也不到楼盘现场。
但并不是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当然,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需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证实的,购房者才有权退房。
2、检查三书一证一表
收房时务必检查三书一证一表是否齐全。尤其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无法验收。为回笼资金和避免逾期交楼而产生违约金等原因,开发商急于交楼,问题往往因此而起。因此,建议购房者先不收房。如果一定要收,要在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某表》等字样并妥善保存副本。
3、先验房再签字
开发商往往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策略,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楼。业主应该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否则发现问题时,业主会很被动,而开发商的主动性更大责任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