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的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期房时,通常会利用早期入住作为促销手段,以此吸引购房者的注意。但是,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是否能够按照约定的期限交房。购房者可以通过签订购房合同来约定交房时间,如果开发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交房,开发商应该承担责任并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例如,在合同中可以约定:1)开发商必须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2)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购房者应给予开发商一个宽限期,允许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是,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应按照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付日期所产生的利息计算;3)如果开发商在宽限期后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当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时,一般情况下,购房者不能立即解除合同。但按照以上约定,即使开发商稍微延迟履行合同,对购房者的影响并不太大,只不过需要略微延迟入住时间。但是,如果在宽限期后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预售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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