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物业纠纷中,物业费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一些业主由于房屋质量有问题,拒绝支付物业费用,而其他业主则以没有签署物业服务合同为理由拒绝缴纳。一些物业服务企业甚至采用停水、停电等手段来迫使业主交纳物业费用。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业主和物业企业对于物业管理中的法律责任不够清楚明确。
然而,这两种行为都是违法的。
物业管理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物业管理费用包括了对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费用以及环境卫生和秩序的维护等费用。而水、电、热、气、通讯、有限电视、网络等费用则不属于物业管理费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公司采用停电来强迫业主缴纳物业费是违法的。
缴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责任和义务
物业管理是基于业主对住宅楼宇的公共部分以及小区公设施的共有权而产生的,对物业的维护是全体共有人的共同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由此可见,物业管理费是管理公共财产所产生的费用。每个业主都是共有人之一,承担管理公共财产费用是全体业主的共同义务。这种义务是基于业主之间的财产共有关系而产生的,而不是基于合同关系和其他关系。因此,业主之间应当相互督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缴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合同义务
具体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和方法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合同中规定。尽管不是每个业主都签署了该合同,但是该合同仍然对全体业主有效,这是法律规定的。这种法定合同的约束力在《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委员会应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