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首付是什么?需要支付多少?

买房首付是什么?需要支付多少?

在买房交易中,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是证明其购房合法的凭证。通常情况下,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其中两本给开发商,一本备案在房管部门,一本给购房者。

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开发商需要提供四本合同才能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然而,购房合同丢失的情况也非常普遍。如果发生购房合同丢失的情况,购房者无需担心,有一些补救措施可以采取。

在不同的时间段内,采取的补救措施也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合同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丢失了合同,只需要作废剩余的合同,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此时,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新合同的工本费。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说明该合同已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携带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签订的合同,再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进行预售登记。在这段时间内,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新合同的工本费以及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的手续外,还需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入银行质押。由于原购房合同已注销,这意味着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已发生变化。尽管购房合同的内容未变,但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已发生变更,因此需与银行签署变更协议。购房者在此期间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通常情况下,购房者手中只有一份购房合同,主要用于办理户口和居住证。其他用于办理房产证和按揭贷款的合同已被开发商收回,因此丢失购房合同不会影响按揭和办理房产证。

如果重新签订合同但未盖章,购房者可以向销售人员索要复印件,并携带身份证前往房管局打印一张备案表,以证明房产是自己购买的。但如果需要迁户口,则必须等待产权证办理完成,因为没有原件合同和产权证无法办理户口。

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需要交接,丢失合同的情况也并非仅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时候,开发商、律师或银行也会因疏忽而失去合同。因此,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要求对方提供书面证明,以证明合同已经交接。否则,一旦发现合同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受害的仍是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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