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一些二手房卖家会违约来实现涨价的目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南京一名购房者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卖家商定价格并签订了合同,同时支付了10万元定金和70万元的解押款。但是,对方收到钱款后却提出加价。多次协商未果,购房者将卖家告上了法庭。在房价涨得飞快的现在,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另外,河西某名校旁的一处教育地产,买家与卖家达成的成交价格为370万元。但同一小区同一楼层的房屋标价却高达500多万元,低的也要价450万元。卖家违约,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违约金为20万元。购房者认为,卖家应当先返还10万元定金,然后再赔偿20万元。而售房者则认为只需要双倍返还定金,总共20万元。如果按照低价标准,即使售房者支付了20万元的违约金,将房屋再次出售,仍能多赚60万元。
在房价飞涨的情况下,如果卖家要违约,拒绝出售房屋,购房者有什么办法来降低风险呢?其中,专业人士建议可以从定金和违约金两个方面来约定。
在定金方面,双方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比例高于总房价的20%。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比如,一套房屋售价为100万元,定金约定为20万元,那么违约双倍返还的金额就是40万元。
在违约金方面,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总房价的30%。如一套房屋售价为100万元,违约金可以约定为30万元。这位专业人士认为,如果赔偿金额没有超过房价上涨的所得,卖家自然不会违约了。
定金和违约金是两种维权的手段。购房者应该了解,如果卖家违约,可以在这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但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后,就不能再以另一种方式索赔了。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