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房过程中,我们会收到各种不同的票据,如首付款的票据、全款的票据、税费的票据等等。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这些票据已经付过钱了,不再需要保留,结果就随手一扔就不见了。然而,这些票据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是你付款的证明,在后续的相关程序中会用到。如果丢失了,将会给你带来很大的影响!
一、购房的重要票据有哪些?
1、契税发票
契税发票是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的重要凭证,记录了房屋原值核定和缴税情况。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供契税发票。这里我们指的是购房后缴纳契税后的发票。必须好好保管,因为一旦丢失就无法补开。需要购房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去档案馆查询调档,开具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使其有效。
2、购房发票
购房发票是购房者购房的重要凭证之一。在办理产权证和缴纳契税时,必须出示购房发票。另外,如果将来要出售房产,购房发票也是必不可少的资料。
二、购房发票丢了怎么办?
有两种情况:
1、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不必过于担心。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全款发票可以用于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对你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2、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发票,则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还可以让对方提供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需要找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方可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入账。
三、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1、没有进行预售登记时
购房者若丢失合同,只需将原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已经进行预售登记但尚未办理银行按揭时
购房者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3个月期满后,可以拿着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并再次进行预售登记。
3、已经办理银行按揭时
如果此时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采取第二种情况的措施,并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新合同需要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注销并换成了新合同。
购房者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虽然购房合同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照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因此需要和银行签订变更协议。购房者需要支付一份合同的工本费,与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总之,这些票据每一种都非常重要,丢了都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因此,一定要好好保管这些票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