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可以记录特定房屋的共有情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信息。它是对房屋产权归属最直接的证明,因为房屋是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支柱。
因此,变更房产所有权应该谨慎对待。目前,房产所有权的变更是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证名字变更所需的手续: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二)你需要与其他法定继承人一起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其他法定继承人应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据、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
如果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你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如果法院判决确认你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你就可以凭借法院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以及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主要包括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以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为继承人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最低不低于200元。
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为房地产评估价的0.3~0.5%。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包括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如果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缴契税。如果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土地或房屋权属,需要缴纳1.5%的契税。
注意:如果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通常可以免掉评估费用。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仅需数百元。建议在办理手续前向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