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房前,常常需要向房屋销售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然而,很多人却无法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那么,在购房过程中,交定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例如,购房者赵先生通过朋友认识了卖家,因为喜欢一套房子,便先交了一万元钱做订金。但是,他提出想要看房产证时,卖家却表示已经拿去做抵押了。赵先生因此想要放弃购买,并要求退回订金,却遭到卖家的拒绝,让他感到非常疑惑。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种私下交易的购房行为只是口头上的约定,并没有任何书面的约定。因此,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这也就意味着,这笔钱赵先生依然需要与卖家协商。实际上,私下交易的二手房交易引起的矛盾和纠纷还远不止这些。因此,我们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一些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也需要向开发商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但由于没有考虑周全等原因,如果购房者决定放弃购买房子并要求退回定金时,有时会遭到开发商的拒绝。
实际上,在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时,开发商会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为其中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根据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如果是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则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而如果是开发商不订立合同,则应该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但如果是因为双方无法归责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全部返还给购房者。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于,定金是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是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货币,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订合同时,定金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并约定定金数额和付款期限。如果给付定金方未能履行债务,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方若未能履行债务,则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则应抵作价款或者被收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然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订合同时,却经常被使用。然而,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具体意义却大相径庭。如果合同中写明的是订金,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则无权要求其返还双倍定金,只能得到原额。因此,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时,为了避免损失,一定要保持警惕并仔细阅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