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经济实惠、保障性强、实用性好的城市保障住房类型,备受追捧。那么在成都,符合哪些条件的居民才可以认购经济适用房呢?此外,其申请审核流程和申购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在成都市五城区(包括高新区)内,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家庭才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5万元;
2.家庭人口至少2人(含2人),主申请人必须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的正式城镇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且没有其他用途的房屋(包括政策性住房)。
对于来自成都市农村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5万元;
2.家庭人口至少2人(含2人),主申请人的户籍属于成都市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没有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和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来说,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对于家庭成员中有公司股东或法人的情况,还需要提供有关公司财务报表、纳税证明、近两年红利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涉及需要估价的财产(如车辆等)时,还需要到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获取相关评估认定书。
对于家庭成员中有台湾居民的情况,台湾居民需要向当地法院提交个人财产收入工作书,该工作书由海基会转交四川公证员协会,然后提交区(市)县民政部门(港澳参照执行)。
对于家庭成员中有外籍人士的情况,在境外进行婚姻登记、由境外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个人财产收入证明需要通过当事国合法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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